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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支持“四个50”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支持“四个50”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汴政办 [2020] 6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汴政 [2022] 11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决定》(汴政 [2023] 27号规定, 全文废止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开封市支持“四个50”企业发展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12月1日

开封市支持“四个50”企业发展若干政策


  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四个50”企业发展动力,推动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实现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支持政策。

一、发挥激励引导作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1.鼓励企业晋位升级。2020年起主营业务收入在上年的基础上首次达到5亿元以上(含5亿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30亿元以上(含30亿元)的龙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10万元、30万元奖励。
  2.对主营业务收入增长20%以上的龙头企业,以其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和上缴增值税为基数,参照其增值税增长部分地方留成的30%以内,由受益财政按现行财政体制给予适当奖励,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支持双高企业倍增发展。(1)主营业务收入2000—5000万元的,增速达到50%以上;(2)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1亿元的,增速达到30%以上;(3)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的,增速达到20%以上。满足上述条件的双高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4.对动态入库企业给予支持。由统计部门帮助企业指导申报,完善资料。对当年进入规模企业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其它首次进入规模企业库的工业企业参照执行。
  5.对新批准的国家级、省级实验室、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业公共技术研发设计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批准建设的院士工作站给予60万元启动经费支持。
  6.对新获得国家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7.对“四个50”企业中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10万元奖补;“四个50”企业中连续三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8.“四个50”企业在申报《开封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支持措施》《开封市培育壮大主导产业若干财政支持措施》及市级其它惠企政策资金时,在符合基本条件情况下,享有优先申报、推荐权。
  9.对属于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四个50”企业项目,优先申报老工业区创新创业能力建设、老工业企业搬迁改造、环境污染治理、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老旧社区改造、老厂区老厂房老设施改造和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等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的资金支持。
  10.“四个50”企业优先纳入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和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项目,争取中央补助专项资金。
  11.优先支持申报企业研发设计创意、检验检测认证、品牌和标准化、知识产权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帮助企业争取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

二、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升金融服务标准
  12.积极将双高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库,优先给予上市扶持,提供培训、融资、管理、信息等方面的服务,为企业上市融资做好前期规范和咨询辅导等培育工作。
  13.将动态入库和重点纾困企业列入普惠金融重点支持范围,鼓励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普惠金融信贷投放力度,助力企业发展。
  14.优先将“四个50”企业纳入银企对接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对接“四个50”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15.争取使用省大数据金融服务对接开放平台,对符合条件的“四个50”企业提供免抵押免担保业务。
  16.优先上报“四个50”企业中满足企业债券发行要求条件的企业。

三、优化政务服务水平,提高政策执行效率
  17.优先对“四个50”企业提供一对一分包服务,在全市“一联三帮”大活动下,建立“四个50”企业问题台账,督促各级各部门予以帮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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