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省内跨市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省内跨市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为加强对省内跨市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156号
)的规定,现对我省省内跨市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公告如下:
、实行总分机构体制的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应严格执行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
( 粤国税发〔2008〕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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