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非法占地追缴耕地占用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非法占地追缴耕地占用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1998年10月30日 国税函〔1998〕64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河北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对非法占地追缴
耕地占用税问题的紧急请示》(冀财农税字[19 98]第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
财政部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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