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三府办函〔2024〕114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工作,坚持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细则》各项指标为导向,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内强外拓、提质增效”为路径,“提分晋档”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指导机制;以打造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区、提升分类实效为重点,探索人性化、精细化、便民化的分类投放方式和管理模式;全面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多形式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课内外实践活动;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能力,健全并落实“五位一体”联动机制,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2024年提质年: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的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考核提分晋档的目标要求,我市2024年垃圾分类工作要成效明显,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科学化、分类投放精准化、分类收运规范化、分类处置多元化、提高分类覆盖全域化。要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逐步建立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二)2025年增效年: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立法计划;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营造出易分类、好投放、便于管理的前端分类投放环境。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实施分类投放设施配套建设和便民化升级改造工作,完成本区域内所有垃圾转运车辆、设备和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建设。督促指导各区政府逐步完成建成区生活垃圾收集点撤桶并点工作。
(三)2026年稳固年: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强化示范引领,垃圾分类初见成效。稳步推进建成区住宅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提质见效,实现社区垃圾分类全覆盖;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与环卫收运系统“两网融合”,加大资源回收网络建设,确保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逐年提升。
三、组织领导
本方案根据《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要求,不再保留三亚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协调职能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体制机制建设
1.建立市、区、社区三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和管理责任人制度。各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工作需要抓好部署落实。〔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启动时间:2024年10月,完成时间:2024年12月、长期保持〕
2.持续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市级文明创建考核体系,持续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内容。〔责任单位:市委精神文明爱卫办、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启动时间:2024年10月,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3.制定《三亚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三亚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启动时间:2024年10月,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4.制定《三亚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发展计划》及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启动时间:2024年10月,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5.持续开展党员回归社区参与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形成大家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完成时间:长期保持〕
(二)全域持续推进
6.三亚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驻三亚部队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率先在本单位开展定时定点生活垃圾分类,配全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备垃圾分类督导员,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媒体监督,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三亚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驻三亚部队,启动时间:2024年10月,完成时间:长期保持〕
7.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辖区内住宅小区300户(含300户)以上的小区,按照“五定”要求全面落实定时投放模式(定时投放时间为早07:00—09:00,晚19:00—21:00)。按照《海南省垃圾分类收集屋(亭)配置指南》标准设置至少配1个垃圾定时投放点和误时投放点位,并根据点位分布情况,按照就近原则统筹结合,合理配备督导员,1名督导员可负责相邻几个垃圾分类投放点位的督导工作。建立垃圾分类台账。〔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垃圾分类各成员单位,启动时间:2024年10月,完成时间:长期保持〕
8.机关企事业单位、院校、公共机构、居民小区等公共机构应配备垃圾投放设施和督导员,督导员的配备由垃圾产生单位和管理单位负责。志愿者、社区党员作为督导员的补充和辅助,形成“督导员+志愿者+党员”的垃圾分类督导模式。〔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启动时间:2024年10月,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9.逐步实现撤桶并点,对建成区住宅小区分类收集站点进行摸底,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各住宅小区分类收集站点升级改造任务,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吉阳区、天涯区、海棠区、崖州区住宅小区撤桶并点工作。〔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启动时间:2024年10月,完成时间:2025年12月、长期保持〕
10.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志愿者、居民“五位一体”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实现居住小区的垃圾分类宣传覆盖率100%,居民对于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与满意度均超过90%。〔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委社会工作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精神文明爱卫办、垃圾分类各成员单位、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启动时间:2024年10月,完成时间:长期保持〕
11.商户、学校、党政机关、部队及其他公共场所按照职责分工,由市直相关部门根据业务进行对接,指导、督促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工作。〔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垃圾分类各成员单位,启动时间:2024年10月,完成时间:长期保持〕
12.深入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全市垃圾分类工作。力争在2026年9月底前,实现以三亚市迎宾路、凤凰路为轴,将区域内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商超酒店、居民小区等场景纳入创建范围,打造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区,抓出实效。〔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吉阳区人民政府,启动时间:2024年10月,完成时间:2026年9月底〕
(三)做好源头减量
13.持续开展“绿色低碳办公”专项行动。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推进无纸化办公,停止使用一次性纸杯、塑料袋等一次性办公用品。单位食堂推行“光盘行动”,带头停止使用一次性不可生物降解的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制品。〔责任单位:市生活垃圾分类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垃圾分类其他成员单位,启动时间:2024年10月,完成时间:长期保持〕
14.做好产品包装物减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启动时间:2024年10月,完成时间:长期保持〕
15.制定全市快递业绿色包装标准,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利用。指导在全市快递企业建立健全多方协同的包装物回收再利用体系。〔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启动时间:2024年10月,完成时间:长期保持〕
16.持续开展“禁塑”专项行动。落实禁塑令,禁止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纳入禁塑名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推广使用可降解袋和环保购物袋,遏制“白色污染”,逐步提高塑料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垃圾分类其他成员单位,启动时间:2024年10月,完成时间:长期保持〕
17.加强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宾馆、酒店、景区景点、餐饮、娱乐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责任单位: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商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启动时间:2024年10月,完成时间:长期保持〕
(四)正确分类投放
18.制定居住小区、公共机构、经营区域、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商务局,启动时间:2024年10月,完成时间:2024年10月〕
19.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要求,完成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收集亭(屋)、运输车辆、暂存场所、终端处理设施等使用标识标语的更新。确保张贴(或印刷)的标识中英文使用规范,名称、颜色准确清晰。对本单位及责任区域内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存在污渍严重、破损无法修复、渗滤液渗漏的必须进行更换。〔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启动时间:2024年10月,完成时间:2025年6月、长期保持〕
20.设置分类投放设施。按照“先易后难、分部建设”的原则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亭(屋)的标准化建设或改造工作。全市年度建成或改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亭(屋)以2023年未完成建设的数量作为2024年建设任务数,由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负责标准化建设。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公共场所、经营类场所等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亭(屋)配备均实现100%覆盖。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垃圾分类其他成员单位,启动时间:2024年10月,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21.配置分类运输车辆。根据全市垃圾产生量及收运作业需要,各单位指导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按照标准配备配齐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及时更换“跑冒滴漏”等不合格的运输车辆。〔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光大环保餐厨处理(三亚)有限公司,启动时间:2024年10月,完成时间:长期保持〕
22.加强分类运输联合执法。重点查处公共场所、公共机构、等重点区域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启动时间:2024年10月,完成时间:长期保持〕
23.深入开展入户宣传、派发分类指引宣传单,加强对居民的培训指引,在社区(村、居)、居住小区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公示内容包括容器分布示意图、分类收集去向、责任人、咨询举报电话等内容,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知晓率、参与率、投放准确率。〔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启动时间:2024年10月,完成时间:长期保持〕
24.坚持党建引领,以“红色”引领“绿色”。党员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宣传、动员、培训等活动;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明确在职党员回社区“双报到”的工作要求,确保在职党员与社区主动联系、认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动员、志愿督导等服务岗位,做好党员志愿服务时长的月度统计工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委社会工作部、团市委、市妇联、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垃圾分类其他成员单位,启动时间:2024年10月,完成时间:长期保持〕
25.坚持垃圾分类从娃娃抓起。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读本发放到每所学校、每个班级,积极开展校园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目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启动时间:2024年10月,完成时间:长期保持〕
26.探索垃圾分类智慧化管理。进一步整合全市垃圾分类前端投放、中端收运和末端处理数据,完善三亚市生活垃圾分类监管信息化运营平台建设。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要将本区域垃圾分类数据传送到市级信息化平台。探索“互联网+垃圾分类”全民参与新路径,实现知识查询、环保打卡、志愿服务注册及分类运输车辆和终端处置设施的信息化监管等功能。〔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启动时间:2024年12月,完成时间:2026年12月、长期保持〕
(五)规范分类收运
27.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和分类收运能力,确保配备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其他垃圾由属地环卫部门运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厨余垃圾由光大环保餐厨处理(三亚)有限公司按照市、区规定的收运范围,制定厨余垃圾分类收运方案,合理规划收运路线,做到专区专车、日产日清。市生态环境局要指导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做好有害垃圾暂存点建设,及时将各个暂存点的联系电话和信息向社会公布,指导建设有害垃圾存储中心,做好转运、处理工作;市商务局要盘活现有再生资源网点,统计好再生资源网点的交易种类和数量,升级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集散市场和再生资源产业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三亚环农集团,启动时间:2024年10月,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28.规划、建设并升级改造辖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等分类设施,严格按照升级改造要求配备渗滤液处理设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完成红沙垃圾转运站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