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国税发〔2008〕5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国家税务分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东莞市来料加工贸易免税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印发给你们,市局补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