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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合肥市涉氟产业项目选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有效期1年】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合肥市涉氟产业项目选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合发改资环〔2024〕9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要求,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涉氟产业项目选址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5日


合肥市涉氟产业项目选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光伏新能源等产业高质量发展,引导涉氟产业项目合理布局、集聚生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涉氟产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晶圆制造、新型显示玻璃加工、光伏新能源硅片加工、家电陶化加工清洗等涉氟的电子化工材料生产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包括氢氟酸等氟化物蚀刻、清洗环节,涉及含氟废水排放。其他可能涉及排放含氟废水项目详见附件1参考目录。

第三条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在开展招商引资项目接洽工作时,如属于参考目录内项目,应首先明确是否含有涉氟废水排放,并同步开展项目选址征求意见工作。将项目拟选址、建设内容(含涉氟的生产工艺及原辅料)、含氟废水产生情况(含氟废水源强、废水量、浓度等)、拟配套污水处理(含工艺、处理能力、排放浓度等)等情况报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部门可以要求项目单位提供其他必要支撑材料。项目单位应确保在签署招商协议前完成项目选址征求意见工作。

第四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牵头部门,在收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所在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评估会商会议,就项目选址有关建议进行磋商。

第五条 评估会商会议上项目所在县(市)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介绍项目选址地点、建设内容、含氟废水排放等项目情况,以及纳管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污水处理负荷、排放去向等污水处理情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根据职责,就项目的产业规划符合性、产业布局合理性、氟化物达标排放可行性、地区氟化物约束性指标相符性、用地规划相符性等内容提出建议。

第六条 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应当在评估会商会议后的1个工作日内将原则性意见和相关要求书面反馈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收反馈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选址建议。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一)认可选址;(二)建议项目另行选址;(三)不认可选址。

第七条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参考选址建议推进项目下一步工作。如认可项目选址,应继续推进项目签署招商协议等前期工作;如建议项目另行选址,应在拟定另行选址后重新征求部门意见;如不认可选址,应依据有关法规,及时评估中止项目接洽。

第八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并及时与有关县区沟通衔接,指导项目做好前期工作。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涉氟化物水污染物行业类别参考目录

2.合肥市涉氟产业项目选址征求意见表

3.合肥市涉氟产业项目选址评估管理流程

附件1

涉氟化物水污染物行业类别参考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排放含氟废水的行业

1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玻璃工业

平板玻璃、新型显示玻璃

2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池工业

晶硅太阳能电池;薄膜太阳能电池

3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镀工业

电镀(含化学镀、化学转化膜)

4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子工业

电子工业(含集成电路晶圆制造、光伏新能源硅片加工)

5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

废电池加工

6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钢铁工业

钢铁工业

7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

以煤、发生炉煤气为燃料或原辅料中含有氟等元素的工业炉窑

8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火电行业

火电

9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磷肥、 钾肥 、复混钾肥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

磷肥(含复混磷肥)

10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

煤制合成气生产;煤制液体燃料生产

11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药制造工业

农药制造

12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

具有锆化、硅烷转化膜处理生产单元的汽车制造业

13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生活垃圾焚烧

生活垃圾焚烧

14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采用电解铝企业产生的残极作为生产原料的石墨、碳素制品生产;多晶硅棒生产

15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通用工序

煤矿采选;黑色金属矿 、有色金属矿、 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

16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

陶瓷工业

17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合金、电解锰工业

铁合金、电解锰工业

序号

文件名称

排放含氟废水的行业

18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铁路运输设备、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

19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

染料制造

20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焚烧

危险废物焚烧

21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无机化学工业

硫铁矿制酸、石膏制酸、磷酸、重铬酸钠、饲料级磷酸钙盐、黄磷、氯酸盐、涉重金属化合物等

2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

涂装(含化学预处理、转化膜处理、家电陶化加工清洗)

23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不含医疗废物)

注:本表仅列举《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中对废水监测指标或废水污染物中含氟化物的行业类别,仅供参考,不能作为判定项目是否排放含氟废水的依据。
具体需要根据企业生产实际情况(生产工艺、原辅用料、中间及最终产品等),确定污染物项目。

 

附件2


合肥市涉氟产业项目选址征求意见表

2024年第〔          〕次        总【            】次

 

项目名称

 

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行业分类

 

投资额度

亿元

项目选址、

建设内容、

含氟废水

排放、污水处理等情况

盖章:

时间:

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

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建议

盖章:

时间:

 

附件3

合肥市涉氟产业项目选址评估管理流程

 

来源: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