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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国家税务局 韶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公告【全文废止】

韶关市国家税务局 韶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公告【全文废止】

韶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8年7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规定, 全文废止

为深入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降低征纳双方办税成本,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国地税信息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