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落实安徽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政办〔2024〕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合肥市落实安徽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日
合肥市落实安徽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合肥科技创新和人才优势,强化中药创新产品研发和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助力安徽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创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底,全市基本建成中医药创新资源集聚、事业产业融合发展、服务体系完善、人才队伍壮大、开发合作高效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体系,将合肥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中医药强市,奋力打造安徽省中医药创新研发中心和中医药健康服务中心。其中,全市中医药全产业链总营收达到100亿元,新建各级中医药创新平台10家以上,开发推广1—2个中医药数字健康示范应用场景,市县公立中医医院实现全覆盖,在中药创新研发、慢病中医药健康管理等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合肥市成为引领安徽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创建的先行者。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中医药创新研发中心。
1.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建强用好大健康研究院新安医学与中医药现代化研究所、安徽省新安医学研究院、新安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特色战略创新平台,加快培育中医药国家级创新平台。依托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等科研院校和龙头企业的科研力量,新建各级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研发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两年内力争新增5家市级创新平台、5家省级创新平台、1家国家级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以下均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贯彻落实,不再列出〕
2.加大关键领域与环节研发。发挥同步辐射光源等大科学装置在药物筛选、中药材性状、药物分析等方面的作用,推动现代科学技术与传统中医药研究的跨界融合。支持企业加快中药新型制剂和可用于中医证候诊断、中医干预疾病活动度判定或者疗效评价的生物芯片、试剂盒等产品研发和生产。支持企业与中医药高校、研发机构合作,针对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开发中药新产品。制定在研产品培育目录,支持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的研发。支持企业围绕十大皖药等中药材开发功能性产品。加强与中国药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等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围绕“中医药”全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攻关研发,加强良种繁育、新药研制等核心技术和医疗装备研究,提升产业科技支撑能力。鼓励发展特色中药制剂,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实行备案管理,通过备案的中药制剂,按照规定对每个品种予以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3.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对接安徽省中医院等市域顶尖中医医疗机构,梳理制定中医药“可转化院内制剂清单”,支持中医医院院内制剂向创新新药转化,提升院内制剂就地转化率。重点支持骨科用、妇科用、内科用等类型中成药和优势病种院内制剂的中药新药开发。建立中医药院企合作机制,通过“赋权+转让+约定收益”模式,加大经典名方、经验方向院内制剂和中药新药递级转化力度。对新获注册批件并在我市投产的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按规定给予上市许可批件持有人奖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4.拓展场景应用创新。支持智能装备和技术等研发应用,加大AI、大数据、云服务等新技术在道地药材品质保障、中药配方研发、中医药医疗端等领域场景应用。支持“互联网”赋能中药创新,梳理“中药溯源”“中医药仓储物流”“中医医疗信息化”“互联网中医”等互联网工程中的“数据化”需求,鼓励企业针对需求进行研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委)
(二)打造中医药健康服务中心。
5.强化优质中医医疗资源供给。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加强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坚持中医为主的办院方向,打造各类中医人才汇聚、中医特色彰显的高水平中西医结合医院,市县公立中医医院实现全覆盖。支持高标准建设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安徽医院,支持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加快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积极争创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分中心)。主动对接沪苏浙等省外优质中医资源,争取共建紧密型医联体、专科联盟。建设19个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成20个省级中医优势特色专科和15个市级优势专科(专病)。允许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开展特需医疗服务,设立国际医疗部,按照规定确定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服务量。(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局)
6.筑牢基层中医服务阵地。健全优质中医药资源下沉长效机制,实现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全覆盖,争创4个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区),支持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争创三级(三甲)中医医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室标准化建设,选聘一批名中医到基层坐诊,实现“一乡镇卫生院一位名中医”;建立“县聘乡用”制度,通过招录、培养等方式,基本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实现县域智慧共享中药房全覆盖。在全市推广“智医助理”中医辅助诊疗系统。(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拓展中医健康服务。完善市县治未病服务网络,组建市级治未病健康管理中心,争创国家级区域中医治未病中心试点城市。制定推广2—4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扎实做好慢病中医药健康管理试点工作,构建“医院—社区—个人”慢病管理模式,实现慢病中医药健康管理指导站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覆盖,高血压、糖尿病人群中医药特色服务包签约占该人群有偿签约任务数比例不低于5%。三级中医医院脑中风、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门诊服务100%覆盖。创新中医药健康服务场景应用,依托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平台,以“应用+展示+路演+交易”方式,打造中医诊疗服务、中医药产品交易、中医非药物疗法现场体验于一体的“中医药超市”,根据群众需求,适时调整优化服务时段。(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8.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建设1个省级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2个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全部设置中医临床科室,设立中医门诊和中医病床,中医床位占医院标准床位数不少于5%。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慢性病等疾病领域中西医临床诊疗方案研究和协同攻关,推广2—4个中医优势病种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三)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
9.引培产业主体。全面梳理全国中医药龙头企业清单,紧盯重点环节、区域、领域、品种开展精准招商,通过以商招商、基金招商、委托招商等方式,顶格推进“双招双引”,力争引进和培育1—2个现代化中药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采取创新研发、并购重组、产能提升等方式,丰富产品线,提升竞争力,加快形成领域内核心品种,快速做大做强。组织摸排具有“专精特新”培育潜质的中药企业,培育3—5个创新型中药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卫生健康委)
10.打造产业集聚区。充分发挥特色园区、创新平台、龙头企业引领作用,以合肥高新区、合肥经开区、合肥新站高新区、肥西县、肥东县等区域为中心,招引培育一批中医药领域创新平台、创新人才、创新企业,形成“新型研发机构+龙头企业研发中心+创新型中医药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汇聚的创新产业集聚区。发挥安徽中医药大学中医药学科优势,依托安徽中医药大学少荃湖创新中心,吸引并集聚一批优质中医药类企业和创新团队,加快推进科研项目孵化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新安医学经典名方、中药新药研究和名优中成药二次开发及产业化,高质量打造少荃湖中医药科技园区。在合肥高新区健康医疗产业园、肥西县G60药谷科技产业园、长临河国际医药港等生物医药园区,打造中医药特色品牌“园中园”。(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11.发展大健康产业。推动中医药与医美、康养、旅游、食品等融合,催生新产品、新业态,提高中医药产业现代化、价值链增值化水平。鼓励在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发药膳、花草茶等系列衍生产品。支持社会资本、中医医疗机构在市中心养老需求旺盛的区域,建设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发展中医药特色养老品牌,打造1—2个市级中医药产业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支持肥西县、肥东县、巢湖市、庐江县等依托环巢湖旅游资源,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药膳食疗、种植观光、文旅休闲、体育健康等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形成“中医药+康复+养老+药食+旅游”的大健康产业集聚区,建设2—4个省级健康旅游基地。(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2.促进产业国际合作。发展中药现代化仓储物流体系,力争建设1家中药专业化物流园区,依托中欧班列畅通“皖药”国际贸易流通效率。建设中医药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支持中医药企业使用海外仓拓展国际市场,打造涵盖保税仓储、多温仓储、双温查验仓储等多功能、智能化医药冷链物流基地。发挥合肥口岸城市资源优势,发展中医药进出口贸易。推动中医药科技领军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