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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税纳税申报及税款抵扣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税纳税申报及税款抵扣管理的通知 【全文废止】
皖国税函〔2006〕231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6-09-04

USHUI.NET®提示:根据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增值税、消费税规范性文件清单的通知》 ( 皖国税发(2009)177号规定,第一条、第二条废止

USHUI.NET注释:根据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第一条失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6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税纳税申报及税款抵扣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6〕769号转发给你们。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国家税务局要按照调整后的内容尽快组织印制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确保消费税纳税人在2006年10月征期使用新的纳税申报表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
二、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第二列“适用税目”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规定的税目填写;税目下设子目的,按子目填写。
三、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三份,主管国税机关征收部门、计统部门及纳税人各一份。

四、各地国税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消费税纳税申报和税款抵扣管理。对执行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税纳税申报及税款抵扣管理的通知【部分条款失效】
国税函〔2006〕769号
条款失效 成文日期:2006-08-15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国税发〔2009〕45号规定,第一条失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两项消费税审批事项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