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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全文废止】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全文废止】
长府发〔2012〕1 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长府发〔2020〕6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 ( 吉政发〔2011〕10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工业和服务业双拉动经济增长格局,现就长春市服务外包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重要性


  1.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重要意义。服务外包是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信息技术承载度高、附加值大、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吸纳就业能力强、国际化水平高等特点。目前,长春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服务业呈现出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抓住国际服务业产业转移的战略机遇,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是促进制造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向中高端延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是推进服务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逐步形成工业和服务业双拉动经济增长格局的必然选择;是开展外资、外贸、外经“三外联动”,加快长春与国际经济接轨的重要途径。要充分认识做好服务外包工作,对提升长春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从城市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研究和推进服务外包工作。


  二、明确服务外包工作目标和发展重点


  2.主要目标


  把服务外包产业作为推动工业和服务业双拉动经济增长格局形成的重要途径,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引进一批服务外包龙头企业,培育壮大本地企业,形成服务外包企业集群。打造各具特色的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建设国家汽车服务外包基地、国家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提升产业整体水平。努力将长春建设成为发展环境优良、企业和人才集聚度较高、国际竞争力较强的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具体目标为:


  ——产业推进目标。到2015年,服务外包总营业额达到150亿元。其中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达到5-6亿美元。在汽车、轨道客车、农产品加工三大支柱产业的行业解决方案设计等外包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创意、教育等产业与服务外包产业协调发展。


  ——企业发展目标。服务外包企业数量进一步增加,引进国内外知名服务外包企业10家,培育具有国际资质的大中型服务外包企业40家,力争千人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达到5—10家,服务外包上市公司达到3—5户。


  ——载体建设目标。进一步夯实高新、净月、西新产业开发区内各类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基础;建设市级以上服务外包产业示范园区5个以上。


  ——人才发展目标。依托在长高校资源,加快推进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及高校课改工作,积极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国家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累计新增培训实用人才8万人,新增吸收大学生就业4万人,服务外包从业人员数量达到5万人以上。


  3.发展重点


  ——重点区域。将高新、净月、西新三个开发区列为长春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重点区域,依托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建设国家级汽车服务外包基地,完善建设服务外包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提高承载能力。经开南区建成区以及有条件的区、市、县也要根据各自的产业特点和发展规划,研究发展服务外包产业。


  ——重点领域。依托汽车产业、影视动漫等文化创意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等产业基础,在加快发展系统操作、系统应用、基础技术等信息技术服务外包(ITO)的同时,大力发展后勤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会计服务等企业管理、市场销售、物流供应等业务流程(BP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突出特色,实现与国内外服务外包城市差异化发展。大力发展离岸服务外包,高度重视在岸服务外包。


  ——重点目标市场。稳步发展日韩市场,注重发展欧美市场,积极拓展东南亚等其他市场。


  三、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


  4.设立长春市服务外包专项资金。“十二五”期间,每年设立2000万元服务外包专项资金,所需资金按照财政体制负担。服务外包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扶持发展服务外包企业和人才培训、市级以上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相关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公益性基础设施的维修与改造等。专项资金具体管理使用办法由服务外包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共同制定。


  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重点开发区和区、市、县也要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5.综合运用各种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充分利用长春市支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工业发展、外贸发展、应用技术研发与开发经费等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对符合上述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的服务外包产业项目,由项目单位按程序申请,优先给予安排。


  6.给予相关企业专门的资金支持。对于经认证的服务外包企业,经相关部门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其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超过15%的部分额度给予补贴;按照其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缴纳营业税的额度给予补贴。补贴资金从服务外包专项资金中列支。享受国家和省同类补贴或税收减免政策的,不重复给予补贴,对未达到上述扶持政策标准的,不足部分由专项资金予以补贴。


  经营结算地在长春的服务外包企业享受上述政策。经营体制为总部经济、经营结算地在本市的服务外包企业,经审核认定,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补贴。


  7.鼓励服务外包企业申请CMM/CMMI等国际资质认证。对当年获得CMM/CMMI3、4、5级认证或认证升级的企业给予一定资助。对通过PCMM、ISO20000、ISO27001、BS7799、SAS70等认证的企业,参照国家制定的标准给予资助。


  四、打造产业集聚区,搭建承接服务外包产业载体


  8.规划建设服务外包产业示范园区。发挥国家和省级开发区的优势,整合高新、经开、净月、西新开发区等服务外包产业园区资源,突出重点,统筹规划,本着“定位明确、集聚发展、错位竞争”的发展思路,各有侧重地发展服务外包业务,建设各具特色的服务外包产业示范园区,逐步形成相对集中的服务外包产业集群。完善建设服务于外包企业的房屋、交通、金融、教育、医疗、商业、体育、娱乐等基础设施,保障企业发展和员工生活需要。建设公共服务平台,购入大型设备和专业软件,供入住企业租用,服务于企业孵化、技术创新、人才培训、信息交流等。


  9.全力推进长春“国家汽车服务外包基地”建设。制订长春国家汽车服务外包基地建设专项规划,确定发展汽车服务外包重点园区,积极引入汽车服务外包企业,进一步拓展汽车服务外包业务和国内外服务外包市场,提高汽车电子、汽车业管理软件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整体竞争力,把长春建设成为中国汽车服务外包领军城市。


  10.积极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建设。政府相关部门要在土地供应、城市规划、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等方面,优先满足服务外包产业示范园区的需求。对通过国家级、省级、市级服务外包产业示范园区认定的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对在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内建设公共服务平台、购买大型设备和专业软件供入驻企业租用的,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整体引入国内外先进服务外包产业园区模式,或采取合资合作方式共建服务外包产业园区。电力、通信等部门要按服务外包企业和园区发展专业要求提供专门服务,支持园区内服务外包企业从事基于电信网络和互联网远程支持的网络业务处理、数据运营中心、呼叫中心、在线数据处理等服务外包业务。


  五、培育龙头和品牌企业,提高开拓国际市场能力


  11.积极引进和培育服务外包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知名服务外包企业来长投资,加快培育一批本地服务外包企业,对入驻长春的服务外包企业,在经营场所购置、租赁时,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给予一定的补贴。鼓励和引导本地服务外包龙头企业,加快自主创新,提升能级,增强承接国内外服务外包订单能力,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企业。引导和推进各类研究院、设计院转型升级,发挥人才和技术优势,大力发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发展壮大特色明显、充满活力、承接业务能力较强的中小型服务外包企业,形成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合理布局。


  12.推动服务外包企业联合发展。支持服务外包企业组建行业协会,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鼓励和支持以有实力的大型服务外包企业为核心,以大额外包项目为立足点,积极组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服务外包接包联盟,推动服务外包企业创新能力和接包竞争力的提升,实现服务外包企业由“单打独斗”向“抱团出击”的转变,推动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境内外服务外包市场,拓宽承接业务渠道,扩大在岸和离岸业务总量。


  六、拓宽服务外包企业投融资渠道,加大投融资力度


  13.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扶持。创造条件,积极争取国家有关政策和资金对我市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