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全文失效】
吉政办发〔2016〕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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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9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
省工商局
为加快培育发展我省自主品牌和知名品牌,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在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根据《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 (
国发〔2015〕71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吉林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 (
吉政办发〔2015〕15号)精神,以及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十三五 ”规划有关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商标品牌是现代企业的核心资源,是企业质量、创新、管理、市场、信用、文化等综合竞争能力的集中标志,也是产业经济、区域经济的核心要素。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深入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工作,牢固树立用品牌引领发展的理念,引导企业由产品竞争向品牌竞争转变,提升价值链和产品附加值,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培育发展一批国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知名品牌,有效发挥商标品牌在保护激励创新、整合资源、吸引资金、开拓市场等方面的作用,对于促进我省产业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实力,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多年来,特别是自2006年全省实施品牌战略以来,我省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加速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相比、与增强我省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相比,还存在自主商标品牌拥有率低、高知名度商标品牌少、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不够、企业商标品牌管理和市场化运作能力亟待增强等问题,严重影响商标品牌对促进产业集聚和区域经济发展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因此,需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强化措施、完善机制、营造氛围、加强保障,深入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工作,大力培育和提升吉林品牌,全面推动全省品牌经济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原则,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积极营造有利于商标品牌发展的法制、政策、市场和社会环境,不断提升企业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围绕 “十三五 ”时期全省经济工作部署,推动商标品牌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培育形成一批科技含量高、质量水平优、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产业竞争优势,为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工作体系更加完善,商标品牌质量、价值和效应显著提高,企业创新成果和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商标品牌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提高全省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商标品牌数量和质量同步提升。全省国内有效注册商标总量力争达到12万件,中国驰名商标总数力争达到160件,吉林省著名商标总数力争达到1600件,通过马德里体系国际注册商标力争达到100件,地理标志注册商标力争达到60件。知名品牌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在整合资源、吸引资金、开拓市场等方面的作用有效发挥,助推产业链条向高附加值延伸,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与辐射带动能力的优势企业和企业集团。
———企业管理和运用商标的能力明显增强。企业商标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对维护商标权益、提升品牌价值、开展广告宣传的投入大幅度增加,运用商标品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商标作为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载体和增值工具,在推动企业品牌经营中的核心作用充分体现。
———商标权保护状况显著改善。商标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行政执法效能明显提升,部门协作和区域合作水平显著提高,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衔接顺畅。商标案件当年结案率达到90%以上,商标投诉回复率达到100%,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商标品牌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商标法律宣传普及面进一步拓宽,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逐步形成,促进商标品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三、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一)加快重点领域商标品牌建设。
1.大力发展服务业商标品牌。围绕推进服务业发展攻坚工作部署,重点指导现代物流、研发设计、信息技术、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和节能环保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培育和发展自主品牌,以商标整合企业技术、管理、营销等优势,形成核心竞争力。在家政服务、医疗服务、养老健康、商贸行业中,鼓励知名品牌企业面向省内外拓展业务,扩大品牌连锁经营。建立服务业省、市、县三级《著名商标发展储备库》,开展 “吉林省十大服务业著名商标 ”评选活动,促进服务业商标品牌发展。
2.着力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商标品牌。支持我省传统优势产业中重点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经营模式创新,发展高附加值产品,提升自主品牌价值,积极开展商标知识产权市场运用和价值转化,促进企业优化重组和行业优质资源集聚,加速老产业换档升级进程。引导和支持老字号企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促进传统特色技艺和文化的振兴发展。
3.突出培育先进制造业商标品牌。重点推进航空航天、智能制造等高端装备产业品牌建设,支持领军型企业争创著名商标,申请驰名商标保护,促进产业链条延伸。指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及时注册商标,加强商标品牌管理和规划,综合运用商标、专利、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对自主创新成果、文化创意成果进行立体、交叉保护。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商标注册率要达到90%以上。
4.积极打造文化旅游产业商标品牌。支持影视制作、出版发行、演艺娱乐、工艺美术、动漫游戏、创意设计、会展服务、信息传输、文化旅游等企业开发原创性文化产品,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扶持骨干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打造成为在全国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知名文化企业和品牌。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围绕构建 “一圈五区 ”旅游产业格局,重点加强景区、景点名称商标注册,支持企业创新旅游资产管理模式,推动旅游产品升级,加强区域旅游合作,大力开展宣传营销,打响吉林绿色生态旅游品牌。
5.扶持发展特色农业商标品牌。落实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深化商标富农工作。以玉米、大豆、大米、杂粮杂豆、人参、鹿茸、食用菌、中药材、林蛙等优势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加快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力争在全省每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培育1件以上省著名商标。普查全省地理标志资源,指导相关协会组织申请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加强地理标志品牌使用管理。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实施 “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商标(地理标志)+农户”的经营模式,推进区域农产品品牌整合,实施高端化运作,促进农业品牌化、产业化发展。
6.加快创建产业园区商标品牌。以产业集群工业(文化)园区为依托,以建设商标品牌支撑服务体系为主要内容,引导培育区域公共品牌。鼓励产业集群内的企业开展竞争性合作,组建专业商会、协会组织,申请注册具有园区标志性的商标,以 “园区商标+企业自主商标 ”联合标注的方式,集中打造区域性特色产业公共品牌,共享品牌收益,推动产业集群与区域品牌融合发展。
(二)发挥企业商标品牌建设主体作用。
1.加强商标品牌资本化管理。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商标管理部门,开展品牌经营,制定商标品牌培育和发展计划,帮助企业建立商标品牌价值评估、信息检索、市场调查、对外合作等现代品牌管理制度,提高企业自我维权、防范风险和应对商标纠纷的能力。引导企业将注册商标作为重要资产进行评估,以商标权质押、许可、转让等方式开发利用商标权市场价值,运用商标无形资产投资入股、贴牌加工、品牌连锁等经营模式,实现产能扩张和品牌整合。
2.增强商标品牌内在品质。扶持企业提高自主研发能力,支持企业积极创造和引进吸收新技术、新工艺,加快产品升级。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成果向企业转移,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转化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牢固树立 “质量第一”的思想,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大力推行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提高质量检验和计量测试技术水平,改造提升产品售后服务模式和质量。
3.扩大商标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指导企业根据营销策略和自我定位,建设各具特色的商标品牌文化,鼓励和支持企业多渠道多媒体进行品牌形象广告宣传,提高商标品牌知名度。组织企业参加中国 —东北亚博览会、中国(长春)国际汽车博览会、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交易)会、中国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等省内外高端展会,集中展示吉林品牌形象。通过中国长春电影节、中国长春净月潭瓦萨国际滑雪节等平台,挖掘、包装历史文化公共品牌,加大知名品牌推介力度。
4.推动实施商标品牌国际化工程。鼓励企业实施 “走出去 ”战略,依托 “一带一路 ”建设,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引导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品牌,积极进行商标国际注册,逐步提高自主品牌商品出口比例。支持有规模的企业通过跨国兼并、品牌收购等方式获取国际知名品牌,利用其知名度和营销渠道,扩大市场占有率。指导企业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