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啤酒集团内部企业间销售(调拨)啤酒液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啤酒集团内部企业间销售(调拨)啤酒液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3〕38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3-04-09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调拨酒液征收消费税问题的请示》(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