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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政办函〔2020〕36号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四平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四平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间实施方案


  为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借鉴推广京沪浙营商环境经验措施,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 ( 国办发〔2019〕8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市政务大厅实施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改革,全面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

  一、改革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提质增效,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环节和材料,推行登记、交易、纳税信息共享集成,规范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夯实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实现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互通共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探索推进不动产登记网上不见面办理,全面实现办理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一半以上,做到简单登记即来即办,一般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复杂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主要任务

  (一)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2020年7月底前,不动产等一般登记全部纳入市政务大厅,包括: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和抵押登记等。设立不动产登记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证”的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新模式。统一受理办理事项,实现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进行一次性录入、自动分发各相关部门、以信息化技术支撑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分别派驻,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业务、市税务局征缴税款业务、市住建局商品房网签备案业务及工作人员进驻后台,实行并行办理。

  (二)推进信息共享。2020年11月底前,完成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基于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集成机制,实现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税务征收相关信息互通共享。12月底前,打通登记、交易和税务信息壁垒,推动以不动产登记单元号为关联码,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与房屋交易信息、税务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信息集成”和“流程集成”基础上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通过共享交换平台提取的主要信息,包括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税务部门、民政部门、公证机构、卫生健康部门的证明信息等,积极推进水、电、气、热、通信等联动过户。

  (三)实施流程再造。将不动产登记业务进行流程再造,整合不动产登记、网签备案、征缴税款等工作为一个办事流程,分类编制办事指南和一次性告知单,并向社会公开。流程再造工作主要就是打破原来固有的不动产登记分部门各自受理、办理,分环节分别排队、申报的办事模式,转变为一个窗口无差别受理,不动产登记、税务、住建等部门后台并行办理。将不动产登记登簿和制证环节、缴费和领证环节合并,集成相关办理人员,提高办事效率。推进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等相关联登记事项一并申请、一并受理与审核。

  (四)精简申请材料。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成本的要求,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而设立的前置条件和材料,凡是非法律规定的材料一律不得向申请人索要,所有证明材料通过“无证明”办理方式获得。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