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
吉政发〔2011〕1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服务外包产业是现代高端
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信息技术承载度高、附加值大、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吸纳就业能力强、国际化水平高等特点。当前,随着新一轮全球产业结构的调整,国际
服务外包业务正在向我国转移。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3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吉发〔2010〕19号)精神,抓住国际
服务业产业转移的战略机遇,提高
服务贸易占国际贸易比重,促进我省
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
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
(一)充分认识加快
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积极承接国际跨境(离岸)
服务外包,大力发展
服务外包产业,有利于优化外商投资产业结构,培育吸收外资的新增长点,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扩大知识密集型
服务产品出口,提高国际竞争力。做好
服务外包工作,对于促进我省对外开放,进一步发挥我省人才、科技和信息产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现代
服务业,扩大社会就业,实现经济更好更快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充分重视发展
服务外包产业,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
服务外包工作。
(二)明确发展目标。要积极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
服务外包企业进入我省,特别是吸引世界著名跨国公司500强和国内大型
服务外包企业将其
服务外包业务转移到我省。5年内引进10家世界著名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
服务外包企业进入我省,培育50家取得国际资质的大中型
服务外包重点企业,全省
服务外包业务额翻一番。建设形成基础设施完善、辐射区域广泛、承接能力强、规模性聚集的长春、吉林、延边
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努力为长春市、延吉市成为国家
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创造条件。
(三)确定发展重点。发挥我省地域、人文、产业等自身优势,以长春市、吉林市、延边州为发展
服务外包重点区域,以支柱、优势产业及科技、教育、文化产业为发展
服务外包重点产业,在加强系统操作、系统应用、基础技术等信息技术外包(ITO)的同时,大力发展后勤
服务、人力管理、会计
服务等企业管理以及市场销售、物流供应等业务流程外包(BPO)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KPO)。重点培育和发展日本、韩国、欧美等
服务外包目标市场。
二、创建和完善
服务外包产业示范园区
(一)规划建设
服务外包产业示范园区。
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要与信息产业发展相协调。整合长春高新开发区、净月开发区、汽车产业开发区及吉林软件
服务外包产业基地、延吉市中韩软件园等产业园区资源,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建设各具特色的
服务外包产业基地和示范园区,逐步形成相对集中的
服务外包产业集群。在土地供应、城市规划、市政建设等方面,优先满足
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和
服务外包企业的需求。
推进长春市“国家汽车
服务外包基地”示范园区建设,引入汽车
服务外包企业,提高汽车电子和汽车业管理软件的技术创新能力,拓展国内外
服务外包市场,大力发展汽车
服务外包产业,使其成为具有汽车产业特色和一定规模的国家级汽车
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示范园区。
积极支持延吉市利用独特区位优势发展软件和
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延吉市中韩软件园等
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建设步伐,大力引进
服务外包企业,承接对韩
服务外包业务。
鼓励省内
服务外包重点区域,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整体引入省外、国外先进
服务外包示范园区模式,或采取与其合资、合作等方式,共建
服务外包示范园区。
(二)完善示范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加快建设和完善
服务于外包企业的房屋、交通、金融、教育、医疗、商业、体育、娱乐等示范园区基础配套设施,保障示范园区内
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和企业员工工作、生活需要。建设公共
服务平台,购入大型设备和专业软件,供入住企业租用,
服务于企业孵化、技术创新、人才培训、信息交流等。
电力、通信等部门要按外包企业和园区发展专业要求提供专门
服务,积极支持示范园区内
服务外包企业从事基于电信网络和互联网远程支持的网络业务处理、数据运营中心、呼叫中心、在线数据处理等
服务外包业务。
三、积极培育
服务外包企业,扩大承接
服务外包业务
(一)培育企业,做强品牌,提高
服务外包承接能力。坚持引进和培育并举的方针,在引进国内外大型知名
服务外包企业的同时,大力扶持本地
服务外包企业,特别是龙头
服务外包企业,扩大企业规模,壮大企业实力,培育一批加快推动我省
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品牌企业。发展特色明显、充满活力、承接业务持续能力较强的中小型
服务外包企业,形成聚集效应。利用我省高校和科研院所比较集中的优势,挖掘人才和技术潜力,为
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有力技术支撑,提高
服务外包承接能力。
(二)推动企业拓展
服务外包市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
服务外包企业“走出去”,开拓境内外
服务外包市场,拓宽承接业务渠道,扩大在岸和离岸业务总量。根据
服务外包企业实际,调整优化外包业务结构,实现效益最大化。积极承接我国东部区域
服务外包产业转移,增强我省
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实力。
四、加大发展
服务外包产业政策资金扶持力度
(一)实行有关专项资金倾斜政策。充分利用支持
服务业发展、信息产业建设、科技创新、特色园区建设等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我省
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对符合上述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的
服务外包产业项目,由项目单位按程序申请,优先给予安排。
(二)扩大省外贸发展资金规模。适当增加省级汽车出口和市场开拓补助费专项资金规模,重点用于发展
服务外包产业。主要支持方向:
1.用于奖励。对当年承接离岸
服务外包业绩突出、业务收入达到一定数额的
服务外包企业,按规定标准给予奖励。
2.用于支持
服务外包产业园区相关公共
服务平台建设、公益性基础设施的维修与改造。
(三)简化核准登记程序,方便外包企业。对从事
服务外包的企业,在准入审批和工商登记时,给予便利。工商部门核定
服务外包企业名称时可允许用“
服务外包”表述其行业特征,核定
服务外包企业经营范围时,可按照“以
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的方式核定承接
服务外包业务的相关内容,以方便企业按照国际惯例承接
服务外包业务。对需要前置审批的,相关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
五、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
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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