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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农用轮胎征免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农用轮胎征免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粤国税函〔2008〕42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8-08-20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5号规定,现行有效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农用轮胎征免消费税问题的请示》(穗国税发〔2008〕138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