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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商品使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商品使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9-12-02 粤国税发〔1999〕36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5号规定,自“各市务必于”开始至“转1712”失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