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发票管理和换发税务登记证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8-09-25 粤国税发〔1998〕30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 粤国税发[2007]161号 )规定,第五条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5号)规定,全文废止
省局于8月份召开了全省征管、发票工作座会,各地在会上提出了一些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关于
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专用章问题为了规范
发票管理,严格管理制度,对需要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的,专用发票专用章一律使用征收分局印章,不能使用其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