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9-05-13 粤地税函[2009]38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 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省局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按照《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
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