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全文废止】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0-07-06 穗国税发〔2000〕53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08年现行有效 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 穗国税发[2008]27号规定,全文废止
  为了加强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明确责任,建立相互制约机制,现将经征求全市国税流转税税政会议代表意见的《广州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广州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工作规程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管理的重点,也是难点,在增值税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当前我市国税系统一些单位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影响了增值税管理的地位和作用的发挥。为克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强化责任,完善机制,特制定本规程。
  一、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和范围
  (一)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除第7点列明的企业外),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
  2.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除第7点列明的企量外),年应税销售在180万元(含180万元)以上的;
  3.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年应税销售额在30-100万元的小规模工业企业;
  4.以生产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除第7点列明的企业外),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的;本条所称“为主”是指该项行为的销售额占各项应征增值税行为的销售额合计的比重在50%以上。
  5.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6.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小规模商业企业;
  7.私营企业、个人或个人合伙承包、租赁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年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会计核算健全,能依期准确地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的;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8.实行统一核算的机构,如果总机构属于一般纳税人,而分支机构属于小规模工业企业,该分支机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9.对全部销售总机构货物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如果总机构属于一般纳税人,而分支机构属于小规模商业企业,该分支机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下列对象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范围:
  1.年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企业;
  2.个人;
  3.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4.非企业性单位;
  5.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
  6无厂房设备或无经营场所、无经营资金、无生产经营人员的“三无”企业;
  二、申请时限
  (一)新开业的增值税纳税人,若预计开业当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能够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或半年内申请。
  (二)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在一年内(连续12个月)累计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次月申请。
  (三)暂认定转正式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在暂认定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
  (四)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纳税人,应自恢复征税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
  (五)由于销售额未达到标准而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按已开业的企业办理,即在取消后,一年内(连续12个月)累计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次月申请。
  (六)违规而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一年后申请。
  三、申请资料由纳税人提出申请,填报《广州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表》(附表一),连同下列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
  (一)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理由;
  (二)营业执照影印件或税务登记证副本;
  (三)法人、办税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
  (四)经营场地资料。经营场地如属自有的,附房产证影印件,如属租赁,附租赁合同协议;
  (五)固定资产目录;
  (六)除生产性企业外,商业流通企业的纳税人办理临时认定一般纳税人时,必须由法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税务机关核对;
  (七)最近一期已办理申报的增值税纳税申请表(新办企业除外);
  (八)近期会计报表一份(新办企业除外);
  (九)防伪税控机申购表(已购机企业除外)。
  四、税务机关审理规程
  (一)受理部门:按新的征管模式,办税科作为面向纳税人的一个窗口,应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受理部六。
  办税科在接收纳税人的资料时,应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后,接收人在《广州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表》(附表一)上签名,填写接收日期,转交给稽核科(所)审核。
  (二)审核部门:稽核科(所)应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审核部门,在收到纳税人的认定申请资料后,应派员到企业进行实地审核,审核人员必须是二人以上。
  审核内容:稽核人员对企业的情况应认真进行审核。
  1.对临时认定的,审核内容包括:
&e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