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专利代理机构取得专利代理费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专利代理机构取得专利代理费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2005-06-20 粤地税函[2005]30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反映,我省代理机构依法开展专利代理业务,向委托人收取代理费及代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取专利规费。现对专利代理机构取得专利代理费收入征收
营业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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