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减、免征地方所得税的补充规定【全文废止】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减、免征地方所得税的补充规定【全文废止】
2007-03-05 穗国税函〔2007〕4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1年公布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 穗国税发〔2011〕10号)规定,市局转发意见全文废止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减 免征地方所得税的补充规定》 (
粤国税发〔2007〕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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