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市)级农村信用社联社管理费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市)级农村信用社联社管理费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2001-07-11 粤国税函〔2001〕32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5号)规定,全文废止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顺德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市)级农村信用社联社管理费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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