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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3-02-14 粤地税发[2003]2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粤地税发[2009]85号规定,第二条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