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定期定额纳税人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带征率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5-11-20 深地税发〔1995〕45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通知
》 ( 深地税发〔2006〕724号
)规定,从2007年4月1日起(税款所属时期)全文废止
各分局:
为加强定期定额纳税户(以下简称双定户)的税收征管,依照“公平税负、平等纳税”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和广东省税务局粤税发
〔1994〕274号《关于印发(固定工商业户定期定额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定期定额纳税户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