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植物油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的燃料油不予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植物油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的燃料油不予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2006-07-14 粤国税函〔2006〕34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粤国税发〔2009〕88号)规定,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5号)规定,全文废止
茂名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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