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潮州市国家税务局跨区域印制卷式二联发票问题的批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潮州市国家税务局跨区域印制卷式二联发票问题的批复
2010-11-24 粤国税函〔2010〕78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5号)规定,现行有效
潮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我市卷式二联发票跨区域印制问题的请示》(潮国税发〔2010〕107号)收悉。鉴于你市所在片区的冠有企业名称发票定点印制企业不能印制卷式二联发票,根据《
关于冠有企业名称发票实施区域定点印制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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