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总局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总局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9-10-15 粤国税函〔1999〕40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5号)规定,全文废止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总局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
国税函[1999]477号
)转发给你们,对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缴纳
企业所得税问题,省局补充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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