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电信行业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电信行业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9-04-13 粤地税发[1999]7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
为适应我省电信行业经营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强电信行业的税收征收管理和
发票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我省电信行业
发票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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