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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3-09-10 粤地税函〔2004〕54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粤地税发〔2007〕186号规定,一、本通知适用于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不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可参照执行。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国税发〔2003〕4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省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本通知适用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