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摘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全文废止】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摘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2-03-28 厦国税发〔2002〕7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 厦国税函[2007]70号
)规定,全文废止
各直属局、区局:
我局近接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
》 ( 国税函[2002]16号
)的抄件称:“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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