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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保税区出口货物申报出口退(免)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保税区出口货物申报出口退(免)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525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全文废止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从保税区出口货物申报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请示》(厦国税发〔2004〕19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