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4-07-04 粤税联发[1994]00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规定,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全文废止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发〔1994〕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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