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8-05-16 穗国税函〔2008〕12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6年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公告》 (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规定,全文废止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
》 (
粤国税函〔2008〕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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