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营改增政策执行口径第三辑》解答营改增实务中的23个问题【全文废止】
2016-07-21 湖北国家税务局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北省营改增问题集(2018)》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全部废止
为有效解决纳税人和税务人员在
营改增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引导纳税人及时、充分享受
营改增政策红利,依据《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
16
〕36号
)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系列文件的规定,结合总局视频通报会上明确的事宜及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统一明确。本次发布的政策执行口径,与总局今后出台的文件不一致,以总局规定为准;与省局前期制定的政策执行口径不一致,按本次发布的政策执行口径执行。
第一部分 综合问题
一、纳税人取得非应税收入能否开具零税率普通发票,作为收据使用?
在总局未规定之前,可以暂用零税率普通发票代替收据使用,在开具时“税率”栏应选取“0%”,并在“备注”栏注明“作收据使用”字样。
二、纳税人向自己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
服务时,能否向自己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向自己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
服务,如保险公司为自有车辆提供保险
服务等,可以向其自身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应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同时可以按规定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
三、实行统一核算的总分支机构之间进行设备转移,是否需要缴纳
增值税?
总分支机构实行
增值税“统一核算、汇总申报、分别纳税”的,其总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的设备转移,不缴纳
增值税。
四、企业发生购买办公用品、支付住宿费等费用,由员工个人以现金、刷卡等方式支付的,其取得的专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吗?
企业发生的购买办公用品、支付住宿费等费用,由员工个人采取现金、刷卡等方式支付,并最终由企业实际负担的,其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抵扣。
五、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它权益性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时,专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其后改变用途用于一般计税项目或者混用的,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它权益性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先专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其后改变用途用于一般计税项目或混用的,可按会计账面净值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六、纳税人将购买的产品赠送给客户,应该作进项税额转出还是视同销售?
纳税人将购买的产品赠送给客户的行为属于“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增值税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交际应酬消费不属于生产经营中的生产投入和支出,是一种生活性消费活动,而
增值税是对消费行为征税的,消费者即是负税者。因此,交际应酬消费需要负担对应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同时,《
增值税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
纳税人的一项行为既符合《
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又符合《
增值税实施细则》的规定,原则上适用《
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在税收实务中,纳税人将购买的产品赠送给客户的行为,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作视同销售或者作进项税额转出。
七、供电公司取得的高可靠性供电
服务收入,按什么税目计算缴纳
增值税?
供电公司取得的高可靠性供电
服务收入,按现代
服务业中的“其他现代
服务业”征收
增值税。
八、提供旅游
服务、劳务派遣
服务能否按项目(对象)选择差额征税?
提供旅游
服务、劳务派遣
服务可以按项目(对象)选择差额征税。
第二部分 金融业
九、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
增值税发票时,如何确定
增值税起征点?
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
增值税发票时,按月销售额确定
增值税起征点,不按次确定。在2017年12月31日前,代理收入按月未达3万元(按季未达9万元)的,免征
增值税,不得为其代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代开
增值税普通发票。
证券经纪人、电信、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十、2016年4月30日以前签订的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合同到期时间为2016年5月1日以后的,
营改增后如何计税?
2016年4月30日以前签订的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合同到期时间为2016年5月1日以后的,先要区分该融资性售后回租的标的物是有形动产还是不动产。
对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在合同到期前,既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
服务缴纳
增值税,也可按照贷款
服务缴纳
增值税。
不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按照贷款
服务缴纳
增值税。
如果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一、一般纳税人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能否实行按季申报?
根据财税〔20
16
〕36号
文件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其他金融企业,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等纳税人应按月申报。
十二、佣金支付人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