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九运会集资业务有关地方税收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9-08-29 粤地税发〔1999〕20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粤地税发〔2007〕186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地方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第九届全国运动会将由我省承办。为了支持有关部门更好地筹措
九运会所需资金,鼓励社会各界对九运会给予赞助和支持,经研究,现对九运会集资业务有关地方税收问题通知如下:
一、
企业所得税
(一)对负责九运会筹资工作的“第九届会国运动会粤兴有限公司”的集资收入免征
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有关九运会的广告(不含白酒)、会徽、吉祥物专有权及租用体育场包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