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3-07-30 厦国税发〔2003〕13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规定,全文废止
国税各直属局、区局、地税各区局、直征局、稽查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
国税发〔2003〕45号
)转发给你们。结合厦门市实际情况,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自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或说明的有利或不利事项,为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新的或进一步证据,有助于对资产负债表存在情况有关的金额做出重新估计的事项,应作为调整事项。例如:
1、已证实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减值,或为该项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需要调整;
2、表明应将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某项现时义务予以确认,或已对某项义务确认的负债需要调整;
3、表明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或以前期间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4、发生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或以前期间所售商品的退回。
企业应就调整事项,对资产负债表日所确认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所属期间的收入、费用等进行调整。涉及应纳所得税调整的,如属企业年终申报纳税前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应作为会计报告年度的纳税调整;如属企业年终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后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应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