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审核出口退税有关事项的通知【全文废止】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审核出口退税有关事项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3-09-27 粤国税函[2003]46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 粤国税发[2007]161号 )规定,总局发文第三条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规《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定,全文废止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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