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第七届世界蹼泳赛、第九届省运会集资收入税收问题的复函【全文废止】
1994-05-30 粤税函〔1994〕13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粤地税发〔2007〕186号)规定,全文废止
第七届世界蹼泳锦标赛、广东省第九届运动会集资委员会:
省九运筹
〔1994〕21号《关于申请免征第七届世界蹼泳赛、第九届省运会集资收入税款报告》及集资委
〔1994〕3号《关于为“两赛”申请举办物资展销会免征所得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报告》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两赛事”集资委员会直接以集资方式取得的资金和物资收入,不属于规定的征税范围,因此对此项收入不征税。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