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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现代种业发展的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现代种业发展的意见
京政发〔201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种业是本市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战略性、基础性产业,也是都市型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努力,本市已初步发展成为全国种业科技创新中心、国内外种业企业聚集中心、全国种业交易交流中心,初步搭建了种业发展服务平台。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 ( 国发〔2011〕8号)精神,加快推进“种业之都”建设,现就促进本市现代种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整合优势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增加资金投入,提升本市种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全面提升本市种业发展水平,努力打造“种业之都”。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着力抓好种业科技创新,加强种业科技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国际合作,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种业科研成果,提高本市种业核心竞争力。
  坚持企业主体。推进种业企业“育繁推一体化”,充分发挥企业在商业化育种、品种转化与推广应用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支持种业企业做大做强。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大监管服务力度,维护公平、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
  坚持兴业富民。加大良种补贴力度,大力推广优质高产高效新品种,实现以种兴农、以业富民。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本市全国种业科技创新中心地位得到巩固深化,成为全国种业研发中心、全球种业企业总部聚集和种业交易交流服务中心之一,建设“种业之都”的目标基本实现。

  完善种业科技创新体制。加强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品种创新,形成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以公益性基础性研究为主,种业企业以商业化育种为主的种业自主创新体系,种业科技创新水平明显提高。
  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到2015年,年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种业企业达3家以上,新增3至5家种业上市企业,全市种业年销售额超过100亿元,较2010年增长60%以上;到2020年,年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种业企业达5家以上,全市种业年销售额达到150亿元以上,较2010年增长1.4倍。
  提升种业监管和服务能力。健全种子管理机构,提升种业监管能力,基本建立职责明确、手段先进、监管有力的现代种业管理体系。建立北京品种权交易中心,建设国际种业园区。办好一年一度的北京种子大会,以举办2014年世界种子大会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本市种业的影响力。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种业发展布局。
  紧紧围绕农作物、畜禽、水产和林果花卉“四大种业”,以小麦、杂交玉米、优势瓜菜、草莓、食用菌、专用马铃薯、种猪、奶牛、种鸡、种鸭、宠物犬猫、鲟鱼、观赏鱼、花卉、果品、绿化树种为重点,初步形成以中关村科技园区为主要创新核心区,以通州区、顺义区和丰台区、大兴区、房山区为两大主要交易交流区,以本市及外埠制种基地和海南扩繁基地为三类主要生产基地,以国家级、市级、区县级及研发单位、种业企业展示基地为四级主要品种展示服务网络的种业发展格局。
  (二)强化种业公益性基础性研究。
  支持相关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充分利用技术、人才和资源优势,重点开展种质资源搜集、保护、鉴定和育种材料的改良创制,强化育种理论方法和技术、生物技术、品种检测技术、种子生产加工和检验技术等基础性、前沿性和应用性技术研究以及常规育种和无性繁殖材料选育等公益性研究。
  (三)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
  推进产学研相结合,引导、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的种质资源和育种人才等要素向种业企业流动,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研人员与企业合作共享。鼓励“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整合育种力量和资源,充分利用公益性研究成果,按照市场化、产业化育种模式开展品种研发,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为“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建立品种审定绿色通道。搭建种业成果转化应用平台,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加快新品种推广应用。积极探索建立公共财政支持的商业化育种制度。力争“十二五”末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与其所办的种业企业基本实现“企事脱钩”。
  (四)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
  支持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种业领域,鼓励种业企业间的兼并重组,鼓励种业企业上市融资,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鼓励种业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在本市、外埠建立相对集中稳定的生产基地。鼓励和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及本市农作物救灾备荒种子储备。
  (五)强化种业市场监管和服务。
  严格种子、种苗、种畜禽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管理,依法纠正和查处骗取审批、违法审批等行为。加强行政许可事后监管和日常执法,加大对种业基地和购销环节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套牌侵权、抢购套购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严格品种审定和保护。
  加强各级品种区域试验基地建设,进一步规范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和跨区引种行为,提高品种审定条件,加快不适宜种植品种退出。适应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积极搜集、保护、开发、利用优势特色品种的种质资源,积极引进、筛选和推广应用名特优稀新品种。强化品种权执法,加强新品种保护。
  (七)健全种子管理体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强化本市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行政许可、市场监管、行政处罚和种业服务职能。理顺区县种子管理体制,加强本市各级种子管理队伍建设,保障管理经费,建立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和装备精良的种子管理队伍。
  (八)加强种业人才引进与培养。
  加强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种业相关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以及实习基地、专家服务基地建设,建立教学、科研与实践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充分利用本市高等学校教学资源,加大继续教育和培训力度。完善激励政策,积极引进国内外种业创新型和管理型高级人才。加强种业人才梯队建设,全面提升种业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为本市种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九)提升种业综合发展能力。
  实施种质资源引进创新与保护利用、优良新品种选育、种业园区及新品种展示基地建设、良种繁育加工基地建设、种业服务平台建设、龙头企业及名优品牌培育、优势品种产业化和种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