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保健茶”适用税率的批复【全文废止】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保健茶”适用税率的批复【全文废止】
粤国税函〔1996〕167号
全文废止成文日期:1996-04-17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5号规定,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规定,2018年6月15日起全文废止

河源市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