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鲁国税流〔1998〕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 现行有效的增值税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4号)规定,全文废止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8-04-15
各市、地区国家税务局,省涉外税收管理分局,省直属征收分局,省稽查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办法》的通知
》 (
国税函〔1998〕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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