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京津跨境贸易便利化若干措施的公告

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京津跨境贸易便利化若干措施的公告
2019-03-01                           京津联合公告第4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持续提升京津跨境贸易便利化,围绕压单证、优流程、降成本、提效率、促便利,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精简单证,推进无纸化

  1.取消对118个海关商品编号项下货物实施的自动进口许可措施,共15种货物。

  2.优化随附单证。出口申报环节企业无需向海关提交纸质出口海关委托书、合同、发票、装箱清单,进口申报环节企业无需向海关提交装箱清单。

  3.海运口岸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实现联网放行,不再要求企业必须凭正本提单、运单办理通关手续,放行时海关可不再在提单、运单上加盖放行章。

  4.推进港口物流信息电子化。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统一部署,推动海运提单换提货单电子化。全面推动国际集装箱设备交接单无纸化,实现港口作业场站货物装卸、仓储理货、报关、物流运输、费用结算等环节无纸化和电子化。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统一部署,推进内外贸集装箱堆场海关监管电子化;2019年底前,在主要远洋航线实现海关与企业间的海运提单、提货单、装箱单等信息电子化流转。

  二、规范收费,降低成本

  5.优化税收征管模式。进一步扩大“汇总征税”应用范围,提高“先放后税”模式比例;扩大推广关税保证保险。

  6.规范熏蒸、消毒等检疫处理环节收费行为。破除壁垒,切实放开市场准入,通过引入竞争降低收费标准。进一步加强检疫处理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严格收费公示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7.免征港口建设费地方留成部分。

  8.梳理和规范口岸服务“一站式阳光价格”清单,打造“阳光价格升级版”。同时,加大客户宣传推介力度,进一步增强“阳光价格”示范作用。

  三、优化流程,提升通关效率

  9.优化进口汽车零部件检验监管流程。

  优化查验流程。对目的地为京津,仅涉及商品检验业务的进口汽车零部件产品查验由属地海关实施;进口拼箱货物未命中口岸查验指令的汽车零部件产品,企业可先行提离。

  优化检测环节。对目的地为京津、涉及CCC认证的进口汽车零部件产品,海关在法定检验和入境验证过程中可直接采信企业提交的CCC认证证书或CCC免办证明文件,一般不再实施抽样检测。对系统布控抽样送检或涉及重大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措施、须抽样送检的进口汽车零部件产品,可根据便利化原则,由属地海关实施抽样送检或由口岸海关抽样送检、属地海关监管。

  10.实施报关单“日清”机制。对当日申报的具备放行条件的报关单当日完成放行;对于当日15:00前运至海关指定场地具备查验条件的货物,当日完成查验。推进完善“预约通关”模式,企业可预约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办理查验手续,确保全天候通关无障碍。

  11.全面推广海运现场海关通关一体化。对天津港口岸新港港区、东疆港区进出境的货物,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关区代码0202(关区名称“新港海关”)或关区代码0217(关区名称“东疆港区”)向海关申报报关单,并由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的主管海关实施查验。

  12.推进“双优化”改革。根据天津港北疆港区集装箱码头整合规划建设进度,具备条件后,在北疆港区推进物流流程和通关流程综合优化改革,实施出口货物“码头运抵验放”通关模式。

  13.继续优化检验检疫主干系统电子审单。深化e-CIQ系统电子审单作业,优化e-CIQ系统人工审单流程,加强e-CIQ系统风险布控管理。

  四、提供便利服务

  14.提升待查验货物提箱效率。建立查验提箱“绿色通道”“查验后集港绿色通道”,各堆场7×24小时办理查
【政府扶持政策】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