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京金融〔2016〕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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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 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6〕14号),探索适合科技创新创业企业的金融服务方式,市金融局、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2016年9月18日
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 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6〕14号),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中关村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试点银行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投贷联动金融创新,建立健全投贷联动市场化风险分担补偿和收益分享机制,降低银行投贷联动风险成本,推进综合金融服务创新,探索适合科技创新企业发展的可复制金融服务模式,特制定本措施。
一、鼓励试点银行不断扩大投贷联动信贷规模。中关村管委会按照试点银行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特色分支行每年投贷联动信用贷款新增量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风险补贴支持。
二、鼓励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参与投贷联动业务创新。中关村管委会对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每年新增投贷联动保险或担保业务规模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风险补贴支持。
三、支持试点银行在中关村设立投资子公司,面向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股权投资等投贷联动金融服务,可参照《
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 (
京发改〔2005〕197号)及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