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海南省地文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税收管理的通知【全文失效】

海南省地文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税收管理的通知【全文失效】

琼地税发〔2005〕12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规定,2018年6月15日起全文修订

USHUI.NET®提示:官网标注失效

各市县地税局、财政局、国土环境资源局,三亚、儋州、万宁、临高、屯昌、白沙、昌江、乐东、陵水、琼中(市)县农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11号 ,以下简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