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属金融企业名录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属金融企业名录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皖财金〔2020〕1462号
 

省直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省属金融企业:

为切实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更好地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金融企业名录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我厅制定了《安徽省省属金融企业名录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15日

  

安徽省省属金融企业名录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省属金融企业名录管理,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金融企业名录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省属金融企业指由省政府及其授权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以及国家实际控制的金融企业。

第三条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动态调整的原则,省财政厅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