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简并征期纳税额及税款征收时间的通知【全文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简并征期纳税额及税款征收时间的通知【全文废止】


桂地税发〔2007〕149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7-04-24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规定,2018年6月15日起全文废止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提高地税机关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