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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桂国税发〔2006〕343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6-12-31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规定,2018年6月15日起全文废止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第 17 号令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