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
并政发〔202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西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进一步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坚决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切实保障生态安全,优化空间发展格局,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落实分区管控。根据经济与社会发展实际、生态环境功能、自然资源禀赋,聚焦区域生态环境重点问题,结合生态环境管控分区实施差异化生态环境管控措施,精准发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实施动态管理。充分衔接社会发展新战略和生态环境保护新要求,配套建立市级“三线一单”成果应用机制,按程序实施“三线一单”定期评估和动态更新,提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服务深化转型绿色发展决策的科学性。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经济转型出雏型,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到2035年,建成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资源型经济实现全面转型,全市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山光凝翠、川容如画的美丽太原基本建成。
二、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一)划分生态环境管控单元
全市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共110个环境管控单元。
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以及生态功能重要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等,共53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8.21%,主要分布在娄烦县和阳曲县。
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城市建成区、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区和弱扩散区,以及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等,共48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0.11%,主要分布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和清徐县。
一般管控单元: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共9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1.68%,分布在全市各地。
(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以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根据“三线”划定成果,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建立“1+2+110”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为全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2”为工业园区及重点行业的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汾河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110”为全市落地的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三)分区环境管控要求
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保护为导向,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重点管控单元: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重点管控单元针对性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重点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切实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执行国家及省相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规定,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三线一单”成果应用
(一)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加强“三线一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把“三线一单”作为产业布局、产业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等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的重要依据,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二)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强化“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