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8年6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规定,继续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规定,现就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见附件,发票代码和号码采取全区统一编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编码规则为:发票代码为12位,第1—5位为“04500”,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为“001”—“999”,第11—12位为“11”;发票号码为8位(00000001—99999999),按年度、批次分别编码。

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开票方不再开具纸质普通发票(含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三、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登录开票方提供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登录地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一致性查验。

四、本公告自2015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件: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2016年7月12日

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增值税发票代码和号码如何编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第四条:“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11代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有效凭证吗?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中已将“加快推广使用电子发票,并允许将电子发票作为报销凭证”列入下一步工作重点。2015年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等相关部委修订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为电子发票入账报销扫除了制度障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