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发票专用章的公告【全文废止】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4号》规定,全文废止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以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号)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启用发票专用章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1.自2011年2月1日起,新办纳税人在使用发票时必须加盖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式样的发票专用章。
2.对于已经营纳税人原用的发票专用章可延期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自2012年1月1日起,必须启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式样的发票专用章。
3.对于已